为了确保画室正常教学及学生安心踏实学习特制定本制度: 一、本画室有三天试学期,试学期内不收学费,试学期满两天内交清学费,原则上不得延迟。 二、不在规定之日交清学费者不按本画室学生对待。 三、在本画室学习未满一周要求退学者按每天60元扣除学费,其余退还。学习满一周退一半学费.学习满十天不退学费. 四、协议生学费须一次性交清,中途离班须经其所在学校告知本画室,未学满一月者按100元一天扣除,其余退还。满一月者退还50%.学期满联考未过者退还70%。 往届生:联考过230分者优惠30%学费,低于230分者按应届生对待。 本画室往届生一律优惠30%学费。 五、持当地民政部门贫困证明的学生视情况予以减免学费,残疾生免学费。